关于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温馨提示
关于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1/10/25 15:36:38 | 人感兴趣 | 评分:3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精神,未取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不含学历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如需取得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可申请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
我市每年在1月、6月中旬举行2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别于11月、4月上旬报名。凡有申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证意向者,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cqksy.cn)查询或者向区县招考机构咨询有关要求和安排,按时参加报名和考试。
推荐课程
推荐阅读排行
- 教育部发布关于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全文
- 时间定了!今年高考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
- 自考英语和学位英语有何区别?别弄混了!
- 四川2026年高职单招志愿填报与录取时间安排
- 重庆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及须知
- 重庆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各科类校考资格分数线公布
- 重庆市2026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 2026年重庆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公布
- 关于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行政区调整及人员报考相关通知
- 四川2026年舞蹈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等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公布
-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