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体检须知
高校招生体检须知发布时间:2017/3/6 9:26:21 | 人感兴趣 | 评分:3
1.体检期间,如果生病,考生应向老师和医生说明情况,便于调整体检时间。
2.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要如实填写和告知医生。
3.在内科检查中,如精神紧张引起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可以如实向医生提出,稍作休息后重新测量。
4.检查实力前,可以远望或做眼保健操或点滴缓解疲劳的眼药水,如实反映视力结果。
5.查血须空腹抽血,当天早上禁食。为了化验准确,在检查前一天禁油腻食物,药物、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6.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当即提出复查。
7.考试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的体检结果通知后,如果有疑问,且属复查范围的项目,可向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复查或到市终检医院复查(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自行复查的一律无效)。
8.患肺结核或转氨酶升高的考生,复查时间可延长到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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