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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通知

2016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6/4/18 10:58:32 | 人感兴趣 | 评分:3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0号) 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6〕1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8日—4月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8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

  6月19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注册计量师考试。

  ㈠ 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7.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㈡ 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㈢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四、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表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㈠ 考生网上注册。报考2016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①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②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照片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重庆人事考试网(www.cqhrss.gov.cn/u/kszx)“相关下载”栏目。

  ㈡ 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①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和报考人员符合的报考条件等报考信息;③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我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认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6868815、86868821、8686881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㈢ 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6年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留存。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

  ㈣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信息确认后后,须在规定时间内(3月18日─4月8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7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8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6月10日至16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打印准考证”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 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或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kszx.cqhrss.gov.cn/u/kszx)“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㈦ 证书办理。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kszx.cqhrss.gov.cn/u/kszx)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和考务文件中报考条件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单位证明及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等材料,前往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室。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六、考场设置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由重庆市标准化研究院标准服务中心负责(地址:江北区五简路9号1307室,联系人:杨朝晖、万科,联系电话:89232281、89232286)。

  八、其它要求事项

  ㈠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设《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㈡ 一级注册计量师《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3)主观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客观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㈢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回收。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2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hr2s评论】【收藏】【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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