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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2 | 人感兴趣 | 评分:3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72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14日─2010年1月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0年5月8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9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㈠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㈡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㈢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或实践要求)的证明。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类别、科目代码表。

专业
专业代码
类别
类别代码
科 目
科目代码
环境
影响
评价
工程师
01
全科
4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3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4
免试
2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4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应试人员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
    ㈠ 提交考试报考信息。应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应试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各项内容(应试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试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㈡ 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应试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相片、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职称名称、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报考类别、科目等信息和联系电话),对照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试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咨询电话:89031778、89031746。报名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的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㈢ 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应试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按提示及时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㈣ 网上缴费。应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009年12月14日─2010年1月8日)进行网上缴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侧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35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55元。新考生收取滚动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㈤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请于5月1日至8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㈥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应试人员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左右,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按《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及报考文件规定的相关证件材料(含免试考生),前往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办理资格证书。
  ㈦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和办理证书资格,责任由考生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停考2年。
  ㈧ 跨省转考到我市报名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
    ㈨ 续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上年度已考过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
    六、考场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教师征订工作由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12号,联系人:古勤、唐倩,联系电话:89031778、89031746。
    八、其它有关事项
    ㈠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㈢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㈣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作者: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编辑:hr2s评论】【收藏】【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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