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知识点来了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那么,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

  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淫荡具备以下条件: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办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签订还是转正之后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均应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用工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在以后补签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之日起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个人需要留存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应当将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一份留存。如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增加劳动者维权难度。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请其给自己一份劳动合同文本留存,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请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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