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烹调师介绍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中式烹调师介绍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初级中式烹调师:烹调基本理论原材料选用及加工方法、厨房设备使用、粤菜制作工艺、安全生产及卫生管理。

  中级中式烹调师:粤菜的风味特点、设备维护与保养、烹调原料的检验与选择、干货原料的涨发原理、辅助原料的作用、宴席的设计与全宴的设计要求、拼砌造型、成本核算方法。

  高级中式烹调师:鸡、鸭、鱼骨骼结构及肌肉分布及出骨;干货的涨发原理及涨发方法;各种茸泥的制作要领;宴席知识,切配宴席套菜;烹饪美术知识,食品雕刻与冷菜拼摆造型;烹制整套宴度菜肴,制作高级清汤、奶汤。

  一、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年龄满16周岁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3)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4)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年龄满20周岁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讪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及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参加技能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分项打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二、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每个标准考场每30名考生配备2名监考人员;技能操作考核每5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成品鉴定配备3-5名考评员进行菜品鉴定、打分。

  三、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为90min。

  技能操作考核初级为90min,中级、高级为150min,技师、高级技师为180min。

  四、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场所要求炊用具、灶具齐全,卫生、安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烹调及面点制作操作间符合鉴定要求。 1、根据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职业资格重庆市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规定。

  2、报名截止日期:按实际截止报名前一个星期前提交资料到考评办整理上报。若未能及时报名的考生顺延到下一统考日进行考核。

  4、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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