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考试合格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2011年上半年二级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

(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186号文,关于2011年上半年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4个语种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英语口译、笔译(交替传译类)

均为100

均为60

日语口译、笔译(交替传译类)

法语口译、笔译(交替传译类)

阿拉伯语口译、笔译(交替传译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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